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卫员配备工作制服等物品之管理,统一保卫人员着装要求,打造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保卫人员的良好工作形象,结合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工作制服等物品”涵盖范围:夏装、春秋装、冬装、军用皮鞋、战训靴、战训帽、大檐帽、棉帽、棉手套及标识符号等。
第三条 保卫员所用工作制服等物品的配备,实行分类管理原则,具体如下:
1.服装、鞋类更新时间:夏装、春秋装、军用皮鞋、战训帽、棉帽、棉手套每二年一更新,冬装、战训靴、大檐帽每四年一更新,学校承担购置费用。
2.夏装、春秋装、军用皮鞋、战训帽、棉帽、棉手套发放后,如有工作不足一年离职的,个人承担50%的费用。冬装、战训靴、大檐帽发放后,工作不足一年离职的,个人承担80%的费用;工作不足二年离职的,个人承担50%的费用;工作不足三年离职的,个人承担30%的费用。
第四条 保卫员配备工作制服等物品的购买和领用:
1.如有新聘保卫员,保卫科应及时办理请购手续,标明所需配备工作制服等物品的数量、尺码等要求,核定后交由事务科负责采购。
2.对于棉帽、手套等物品,需要购买时,保卫科应于十月底前办理请购手续,标明请购的数量、尺码等要求,核定后交由事务科负责采购。
3.事务科购回相关物品后,应交保管科,然后由保管科通知保卫科依照《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财物领用办法》组织领用。
4.选购保卫员工作制服等物品时,应遵循质优价廉的原则,不得低于保卫行业内所用物品的平均标准。
第五条 保卫员配备工作制服等物品的使用管理:
1.保卫员上岗期间必须统一着学校发放的工作制服,以维护学校保卫人员工作形象。
2.保卫员要自觉爱护、保管好工作制服等物品,保持干净整洁,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形,应自行购买同等标准、同等样式的物品。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