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即日起,学校将开展校园交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校园车辆违规停放、超速、逆向行驶等危害校园交通安全行为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行车秩序,增强师生员工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校内交通环境,推进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2年2月20日—2月26日。集中整治结束后,交通整治将进行常态化管理。
三、整治内容
(一)严禁超速超载行驶。全校禁鸣,进出校园车辆需按校内交通标志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且要主动避让行人。机动车辆要主动避开学生上下课时间段进入人流密集道路,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二)严禁逆行并行。特别是成功大道,所有车辆进校园后沿箭头指示行驶,严禁逆行。严禁校内练车和无证驾驶机动车。
(三)严禁违规操作。所有车辆进入校园要求驾驶员要精力集中,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驾驶过程中有接打电话、吸烟等违规行为。
(四)严禁乱停乱放。机动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或停车区域内,不乱停乱放,保证停放有序,车头一致。无停车标志的道路和区域禁止停泊车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碾压绿化带,占用行人通道。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等)要有序停放在规划的停车区域内,严禁停放在道路上或未规划停车区域的位置,特别是图书馆前、体育场看台东、各餐厅、商业街前。
四、违规行为处理
(一)机动车
1.第一次发现电话通知挪车,并登记相关人员车辆信息。
2.第二次发现张贴《违规停放告知单》,上锁控制,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签字后,总务处放行。
3.第三次违规将当事车辆移出自动识别系统,阶段性取消其入校资格。
(二)非机动车
1.第一次发现将车辆移至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
2.第二次发现将车辆上锁,当事人写书面保证书,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总务处放行。
对拒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人员,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整治效果,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做到齐抓共管,确保层层重视,师生员工知晓、人人落实。
(二)总务处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三)各单位要将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行为作为日常考核考评依据,切实提升师生员工“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校园安全意识,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校园交通环境。
(四)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对违反校园交通秩序的行为及时制止或报总务处。总务处作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将持续开展常态化交通环境秩序整治行动,不断巩固整治成效。
校园交通文明需要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参与,校办将加强督查,请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充分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自觉遵守校园交通规则,文明行车,规范停车,为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校 办 总务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