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河南省教育厅专家评审,我院2项优秀教学作品在河南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中分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教电教〔2021〕395号)内容,经大赛组委会确认,我院教育学教研室王静静老师荣获二等奖,新传教研室许明月荣获三等奖。
获奖名单
学院高度重视教师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广大教师将以获奖教师为榜样,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贯彻校领导在期初书面讲话中提出的“坚持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
(文/图 教育与新媒体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