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精神,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13〕424号)规定,为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不低于1:1)所要求的支持经费。省财政专项经费根据资助期限(两年)分年度下达,当年预算当年执行完毕。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4.申请人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本计划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等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二、申报类别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步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意见》(教科技〔2014〕963号),2017年度创新人才立项工作实行分类评价,分别是:A基础研究、B应用研究、C软科学、D技术服务和转移等四类。申请者申报选择其中之一,并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类别,如“申报类别:A基础研究”,不能多选。
三、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生物;8.电子科学技术;9.计算机与通讯;10.基础医学;11.医疗卫生与临床;12.药学;13.中医药;14.能源;15.资源;16.环境;17.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
1.创新人才计划网上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进行,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2.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请登录云平台查看,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申报,不得突破;为支持国家和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决定给予每个中心1项人才申报名额;
3.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本通知和《实施办法》,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参与建设高校通过各学校子域入口登录,未参与建设高校通过云平台门户网站入口登录),从云平台下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2016版,附件1),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4.申请人须同时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电子讲稿PPT通过登录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
5.申请人须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分4个类别,详见附件2)依托云平台进行在线自评打分,并上传计分实证材料(pdf格式,如:国家基金等重大项目立项或结项证明彩色扫描件;科研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代表性论文;学术著作首页扫描件;论文分区、收录、引用等检索证明等)。打分完成后在线打印生成计分标准纸质版,装订在申请书后面。
为保持政策持续性,继续公开征求《自评标准》修改意见,由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汇总上报教育厅;
6.身份证明材料须做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申请人姓名.pdf”,通过云平台以申请书相关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应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彩色扫描件;
7.电子材料云平台申报、审核时间:2016年4月21日-5月11日,我院申报人员需在审核日期截止前在线提交申请书;
8.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60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每单位报送《申请书》1份(云平台打印生成自评计分附后,A4纸型一起装订并加盖公章)、自评标准修改意见1份(单独装订,无意见不用报);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9.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5月17日-18日(我院纸质材料请于2016年5月17日前报送科研处)。受理地点: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教学综合楼BN705房间,联系人:宰老师,电话:0371-61770156。不接受邮寄材料,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10.各单位应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遴选推荐工作要与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及教育厅其他人才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做好对接,严禁同一人多头申报。学校要对所推荐申报人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11.学校学术委员会要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各单位需对本校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本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
联系电话:0371-64561222
科研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