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7〕8号)要求,我院200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顺利完成。请我院取得教师资格人员,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1寸、小2寸、彩色、黑白均可)于2008年3月24日至27日到学院人事室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我院通过人员名单.xls
人事室
200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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