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院《教师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院学术委员会于9月9日召开全体会议,经讨论研究,初步评选出07-08学年度教学质量奖获得者,公示如下:
一、人员名单
共科部:王凤鸣(副教授)
商学系:梁 柯(讲师)
管理系:刘升阳(讲师)
信工系:李延伟(讲师) 于景茹(助教)
外语系:贠翁翁(助教) Oliver(外教)
二、公示期限
2008年9月9日至15日
三、获奖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服从学院教学统筹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参加评选学年内应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专任教师。
3、课堂教学质量高,受到学生的欢迎和肯定,该学年连续两个学期综合评教成绩均在90分以上。
4、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对于下列教师在评选过程中优先考虑:
(1)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善于运用启发式教学,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2)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积极更新教学内容,主动使用省(部)级优秀教材,改进教学方法;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任教师讲课大赛并获得前三等奖者;
(4)积极采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或双语进行理论课教学。
(5) 积极参与我院精品课程建设的教师。
5、教学质量奖获得者,每学期调课及请假次数不得超过4学时。
四、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认为公示对象有不符合表彰要求的,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事室反映。
受理人:张涤非
电 话:64561999
五、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不允许捏造事实。
2、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六、在公示期间反映出可能影响表彰的问题,教务处和人事室将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进行研究处理。
教务处 人事室
200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