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我院今年毕业班毕业实习工作,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经请示学院领导批准,特就毕业班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做出如下规定:
1、有实习单位需提前上岗实习的学生申请离校,需凭实习单位证明或正式聘书写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毕业生离校承诺书》经系部与学生家长沟通确认后,可办理离校手续。
2、没有意向单位,需外出找工作的同学,需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系部确认,学生填写《毕业生离校承诺书》后到生辅科备案后准予离校。
3、上述手续以辅导员管辖班级为单位进行办理,各系部应掌握离校学生状况,定期与学生进行联系,以保证学生安全。
特此通知。
实习离校承诺书.doc
学 务 处
200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