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图书馆LED屏管理,更好地使宣传窗口为广大师生服务,从即日起,凡需在图书馆LED屏上发布通知内容的单位,均需先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表可至图书馆还书台处领取,也可在图书馆网站上直接下载。
图书馆
2009-5-31
电子屏内容审批表.doc
上一条:关于我院在校学生参加巩义市城镇居民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第二届足球联赛闭幕式推迟的通知
豫ICP备05016371号 | 河南省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豫公网安备41018102000891 |
地址:紫荆东校区 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紫荆西校区 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137号
三彩校区 郑州市巩义市新兴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