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爱党爱国、奋发成才的热情,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建功成才,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联合文件要求,院团委于7月-=9月开展201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
在本次社会实践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绩效突出、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经院团委研究,决定于9月13日至19日开展2011年我院暑期社会实践评优总结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1、社会实践先进集体(2个)
2、社会实践先进个人(75人)
二、评选依据
(一)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以系为单位申报)
要求: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支部成员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有活动日程、活动记录和活动图片等,总结材料内容全面。
(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要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精神;热心服务,甘心奉献,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有参加社会实践单位的证明材料。(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共75人,其中管理学系25名,商学系、艺术系各15名,外语系10名、信息工程系、文法系各5名)。
三、评奖程序及要求
1、社会实践先进集体须提交相关总结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
2、社会先进个人须提交实践登记表、实践成果(如个人总结、论文、调查报告等,字数在2000字以上)。
3、以上材料均需于9月14日17点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上报至院团委。
院团委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