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求,就我院人事代理人员2011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人事档案存放在我院的教职工均需填写2011年《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
二、填写要求
1、年度考核表应用黑色水笔填写;
2、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3、“考核年度”为2011年;
4、“参加工作时间”为首次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为在我院任现职的开始时间;
5、“个人总结”由个人填写,所填时间应在2012年1月7日至2012年1月16日之间;
6、“单位考核意见”由各部门主管填写,对总结内容的真实性作出判断并加盖部门公章,填写内容及公章应写在该栏的前半部分,所填时间应在2012年1月7日至2012年1月16日之间,略晚于“个人总结”中的时间。
请各部门统一收齐后于2012年5月28日交人事室审核并上报。
附件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doc
人事室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