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朋友,寒假将至,为满足大家寒假期间阅读图书的需求,现将图书馆寒假借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读者自2012年12月20日起所借图书(还书期限在2013年1月19日以后)属寒假借书,均可在寒假开学后两周内归还,不做超期处理;如开学两周内未还则收取相应超期罚款;2012年12月20日之前所借图书必须在本学期放假前还回或20日后至放假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
2.教职工读者所借图书还书期限在2013年1月19日之前的,请于本学期放假前还回图书或来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周知。
图书馆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