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秋季助学金现已发放,为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希望获奖受助学生要合理支配使用国家奖助学金,杜绝请客吃饭,挥霍浪费,如果发现有违规消费,资助金额收回,取消该生在校期间所有获奖受助资格,并按照我院《学生手册》严肃处理。
二、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侵占获奖受助学生奖助学金的行为。任何人不得以“多交班费(含自愿)”、“学生活动经费”、“请客吃饭”、“平均分配”等名目,暗示或勒索获奖受助学生,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院欢迎广大同学监督举报。
三、学院将组织各系致函获奖受助学生家长,告知获奖受助金额,接受社会监督。希望获奖受助学生深刻理解国家设立奖助学金的重要意义,秉承“诚信、感恩、励志、成才”的信念,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和工作实绩回报社会、回报国家;要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院资助中心举报电话:0371-64561027;
院资助中心举报邮箱:cgxszz@163.com;
院资助中心举报办公室:4号教学楼105西办公室。
学务处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