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从2013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作为初、中、高级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副高级)
二、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
三、培训课时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74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2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86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四、培训形式
1、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培训,学员凭身份证号及继续教育管理证号登陆郑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http://zjpx.59iedu.com/)进行注册登记缴费后在线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网上打印结业证书。
2、专业科目可采取1参加对应专业各居委举办的面授培训班;2参加郑州市人才交流中举办的在线培训班;3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形式(附件1)。
五、报名方式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学习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照花名册格式(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并于11月12日前将名单报人事室,由人事室统一办理继续教育证书号码,然后按照要求自行学习。
详情咨询:64561299
附件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继续教育报名花名册
继续教育报名花名册
人事室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