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列》规定及河南省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本学期证书办理分两批进行,初次定于9月22日;第二次拟定于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材料提交
已达到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要求学时的同仁,请于9月22日(周一)之前,按以下要求,至人事室提交材料,统一办理:
1、无继续教育证书者,需提交本年度公需科目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2、有继续教育证书者,需提交本年度公需科目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继续教育证书。
三、专业科目学时折算办法
1、专业科目学时折算可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之要求进行折算,请登录人事室网站“服务指南”专栏查阅。
2、登陆我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参加课程学习所获之学时,等同于专业科目要求之学时。(具体详见人事室网站“服务指南”专栏《“教师在线学习中心”证书打印指南》。)
3、参加由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折算专业科目要求之全部学时。
人 事 室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