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我院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等工作通知如下:
1、2016年清明节放假公休3天(2016年4月2日—2016年4月4日),4月5日(周二)正常上班。
2、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及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注意掌握安全稳定动态,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节假日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卫生自查,学院将于3月31日(周四)上午9:00组织全院安全卫生大检查,请相关成员、各党总支书记于8:50在行政楼大厅集合,准时参加大检查,不再另行通知。
3、安排值班的单位请将值班安排于4月1日前报院办。2016年清明节假期总值班安排如下:
院 办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