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政〔2015〕41号),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精神,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工作,依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必须是2014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
二、省级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高校组织推荐的成果应能够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三、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201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教高〔2015〕1033号)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四、同一所学校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五、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要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校领导主持成果的推荐数量应控制在限额的30%以内。
六、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附件2)组织成果推荐,科学把握各等级推荐比例,并在校内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办法。我厅按照学校项目鉴定数量、教学改革进展及上届获国家奖励等情况,将申报限额下达各高校。请各高校严格按照推荐限额指标(附件3)进行推荐。
八、只接受学校集体推荐的成果,不受理个人申请。超过一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成果,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
九、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4);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除成果报告外电子档为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上述第1项《推荐书》单独成册,第2项材料需另外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提交第1至4项全部材料电子档(U盘报送)。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
同时,学校提交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档)、校级教学成果奖励文件、推荐公示文件和评奖工作报告各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高质量做好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请各高校按照有关要求于5月25-26日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我厅高教处(我院申报材料请于5月23日前报送科研处)。
同时,做好网络申报工作,申报时间:5月23-25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网络申报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网(网址:http://jxgc.open.ha.cn/)内申报流程。
联系电话:0371—64561222。
附件: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doc
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doc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4.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指标和推荐成果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