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6年度继续教育证书申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2016年10月10日(周一)
二、认定方式及提交材料
(一)由郑州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培训
1.自行网上缴费报名学习公需课目(60元/人),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折算专业学时或参加郑州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180元/人)。
2.提交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2016年度公需科目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本费10元/人。
(二)参加郑州人社局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培训
1.培训形式和内容由我院自行安排,公需科目60元,专业科目培训180元。
2.提交材料:无继续教育证书者需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论文提供:论文原件及封皮、目录、检索、论文全文复印件;
2.教材提供:教材原件及封皮、含本人姓名及编写章节页、检索复印件(登陆“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检索)。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doc
人事室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