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社科联2017年度专项调研课题(青少年工作研究)立项通知》(豫青联字〔2017〕33号),我院5项课题获得立项。为保证立项课题的完成质量,请课题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实施课题调研及研究,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检查和指导,督促课题组按计划开展研究,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大力支持课题研究工作,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完成时间
自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课题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承担保证责任。课题完成后,务必于2017年12月31日前,由单位统一将课题的最终成果提交河南省青少年研究所,并提交课题结项申请书。
二、课题管理
1.课题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消课题,并在2年内不允许申报: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4)抄袭或沿袭已有的研究成果;
(5)获准延期2个月,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改。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项: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变更与增添课题组成员;
(3)完成期限延期;
(4)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三、结项条件
1.完成《课题申请书》中承诺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不少于10000字;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不少于5000字,并正式发表;课题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须正式出版。
4.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课题成果须注明“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社科联2017年度专项调研课题”字样,并附课题编号。
四、提交材料
请认真填报《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社科联2017年度专项调研课题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结项申请书》)一式2份,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电子文件、相关证明原件各1份。
2.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打印件、发表原件、复印件、电子文件各1份。
3.课题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出版原件、电子文件,以及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
4.除电子文件、论文与著作发表与出版原件外,请将其他材料与《结项申请书》一起装订成册。
5.《结项申请书》、课题成果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件请以课题编号命名,提交电子文档一份(电子邮箱:qsnyjs888@sina.com)。
五、材料审验
请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团委(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拟申请结项的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为: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3、课题实际完成人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4、最终结项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5、经审验合格,在《结项申请书》相应栏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科研处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