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以下简称《创业证》)相关文件要求,我院于本学期启动了《创业证》审核、发放工作。
招生就业处通过毕业班辅导员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了《创业证》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精神,要求毕业班辅导员认真做好毕业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创业证》的注册申请动员工作,并开展了政策宣讲会、微信、各班就业信息员QQ群、飞信通知等活动,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一名同学,帮助广大毕业生知晓政策,积极鼓励和动员具备一定条件和能力的毕业生开展自主创业。本学期共有12名毕业生申请《创业证》,其中符合条件的6名毕业生于5月29日取得了《创业证》。
《创业证》的申领、核发是为我院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使其享受系列创业优惠政策,进而提高创业成功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招生就业处将结合推进我院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继续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创业证》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广大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
《创业证》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对持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每户每年可享受减免8000元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
张鑫院长为六名毕业生颁发创业证